軟件進口報關流程
軟件本身屬于一種技術,根據商務部《技術進出口合同登記管理辦法》第八條的規定:
第八條 國家對自由進出口技術合同實行網上在線登記管理。技術進出口經營者應登錄商務部政府網站上的“技術進出口合同信息管理系統”進行合同登記,并持技術進(出)口合同登記申請書、技術進(出)口合同副本(包括中文譯本)和簽約雙方法律地位的證明文件,到商務主管部門履行登記手續。商務主管部門在收到上述文件起3個工作日內,對合同登記內容進行核對,并向技術進出口經營者頒發《技術進口合同登記證》或《技術出口合同登記證》。
當有《技術進口合同登記證》后即可憑此直接辦理付匯手續,而無需以報關單辦理付匯手續。但是這里請注意一點,因為是無實體進口,所以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和國家外匯管理局合發的公告2013年第40號的規定,還是要為外商的銷售行為在境內加征10%的預提所得稅。
《外商投資企業所得稅法》規定,外國企業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而有取得的來源于中國境內的利潤(股息、紅利)、利息、租金、特許權使用費和其他所得,或者雖設立機構、場所,但上述所得與其機構、場所沒有實際聯系的,都應當繳納10%的所得稅。這就是預提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