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總署公告2022年第61號(關于明確進出口貨物稅款繳納期限的公告)
為加強海關稅收征管,進一步做好納稅服務,現將進出口貨物稅款繳納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海關制發稅款繳納通知并通過“單一窗口”和“互聯網+海關”平臺推送至納稅義務人。
二、納稅義務人應當自海關稅款繳納通知制發之日起15日內依法繳納稅款;采用匯總征稅模式的,納稅義務人應當自海關稅款繳納通知制發之日起15日內或次月第5個工作日結束前依法繳納稅款。未在上述期限內繳納稅款的,海關自繳款期限屆滿之日起至繳清稅款之日止,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三、納稅義務人自行打印的版式化《海關專用繳款書》,其“填發日期”為海關稅款繳納通知制發之日。
四、本公告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海關總署公告2017年第45號與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為準。海關總署公告2018年第117號同時廢止。
首先此法規是對現行制度的完善,關于稅款繳納期限的表述,包括海關法在內都是【自海關填發稅款繳款書之日起十五日內繳納稅款】。隨著電子支付的全面普及,稅款繳款書填發日不能很好的表達電子支付中的稅款繳納通知的意思,所以增加了海關稅款繳納通知制發之日的說法。
其次,也是對現行匯總征稅制度的修正。根據海關總署公告2017年第45號的規定,匯總征收模式必須在次月的第5個工作日結束前繳納上月應納稅款的匯總電子支付。例如這個月31日收到的稅單,也要在次月的第5個工作日支付完,這就比一般的電子支付的期限要短得多了。隨著本次法規修正,這個月31日收到的稅單,可以次月的第5個工作日支付完成,也可以在15日內支付完畢。
可以說隨著法規的完善,匯總支付制度更顯得便利,尤其適用大型的生產企業。
巴拿馬水果進口報關新公告泰國化妝品原料進口報關一站式代理公司果泥黃埔港進口報關公司代理服務流程一文揭曉面粉進口報關一站式報關知識海運中超大件貨物運送(二)海運出口貨代操作流程(一)上海進口軟件報關代理公司危險品香港物流方式你知道嗎?